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25-10-22 1304次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警务力量,满足日常治安管理、接处警等工作需求,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于2025年10月22日正式启动辅警招聘工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人民警察身份、非事业编制,覆盖多个派出所及业务大队,报考者需按岗位对应地点现场报名,以下为招聘全流程关键信息。 一、招聘核心信息:岗位、报名与咨询 (一)岗位分布与对应报名点 本次招聘共设21个岗位代码,每个岗位均有专属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具体如下: 1. 01岗:需到古城派出所值班室报名,可联系朱警官,电话19517321020。 2. 02岗:报名地点为项里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柳警官,电话15151144059。 3. 03岗:前往府苑派出所值班室报名,仲警官负责咨询,电话18262923092。 4. 04岗:报名点在明珠派出所值班室,于警官可解答疑问,电话13732689259。 5. 05岗:需到太湖路派出所值班室报名,联系李警官,电话15150778069。 6. 06岗:报名地点为支口派出所值班室,高警官咨询电话15152853508。 7. 07岗:前往埠子派出所值班室报名,刘警官联系方式15150769559。 8. 08岗:报名点在龙河派出所值班室,魏警官电话19826285999。 9. 09岗:需到中扬派出所值班室报名,联系孙警官,电话18705245055。 10. 10岗:报名地点为屠园派出所值班室,胡警官咨询电话19517390970。 11. 11岗、12岗:两个岗位均在陈集派出所值班室报名,朱警官负责对接,电话13485091685。 12. 13岗、14岗:统一到洋北派出所值班室报名,高警官联系方式18905249128。 13. 15岗:报名点在蔡集派出所值班室,牛警官咨询电话15250755656。 14. 16岗:需到王官集派出所值班室报名,联系胡警官,电话15151155883。 15. 17岗、18岗:为接处警辅警岗位,报名地点在接处警大队值班室(位于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侧),陈警官电话18360069110。 16. 19岗:法制大队岗位,报名点在太湖路派出所南门办案中心前台,高警官联系方式15150781972。 17. 20岗、21岗:巡特警大队岗位,报名地点在巡特警大队值班室(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侧),常警官咨询电话19709480812。 (二)报名关键要求 1. 时间:报名仅在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期间受理,每日具体时段为9:00-12:00、14:00-17:30,超出时段或非工作日均不接待。 2. 材料准备: - 需提前从招聘渠道下载《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漏项。 -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需用签字笔注明本人姓名)。 3. 报名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对应岗位报名点,提交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且初审通过后,添加招聘专用微信号,后续考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该微信或电话告知。 (三)咨询与监督渠道 1. 咨询方式:除各岗位专属联系人外,可拨打统一报考咨询电话0527-82163605,咨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9:00-12:00、14:00-17:30),可咨询报名材料、岗位要求等通用问题。 2. 监督举报:为确保招聘公正,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27-82163318,若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可随时拨打反馈,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报考条件:基本要求与限制情形 (一)基本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 2. 国籍与身份: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曾从事辅警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无违法违纪记录的,需离职满1年方可报考;以往在宿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的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弃权且未提前告知的,需满1年方可重新报考(时间节点以本简章发布日为准)。 3. 身体与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工作节奏;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态良好,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4. 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将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存在以下11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即使报名也将取消资格: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7.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 个人信用记录存在较为严重不良记录的(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9.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11.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存在回避关系或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从资格审查到录用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共设7个环节,每个环节不合格者均无法进入下一阶段: 1.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是否匹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认定)、身份是否符合“非在职辅警”等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通过电话或微信告知,且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 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涵盖时政热点(如近期国家及地方重要政策、会议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与警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条文)、常识百科(包括人文、科技、生活常识等)、宿迁市情(如宿迁市历史文化、经济发展、行政区划等)。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制定考试大纲,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招聘微信或电话通知。 3. 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按性别区分: - 男性:1000米跑(考察耐力)、引体向上(考察上肢力量)、立定跳远(考察爆发力); - 女性:800米跑(考察耐力)、1分钟仰卧起坐(考察核心力量)、立定跳远(考察爆发力)。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3),总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告知,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60% + 体能测试成绩×40%”的公式,计算出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若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评委由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应急应变能力及对警务辅助工作的认知度等。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5. 体检 按“综合成绩(笔试+体能)×50% + 面试成绩×50%”的公式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确定排名。体检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常规、肝功能、胸片等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按《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背景等,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7. 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宿城公安”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将对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纪律遵守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 此外,若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隐瞒劳动关系未解除,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工作保障与要求 (一)日常管理 1. 被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统一分配至对应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需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保密要求。 2.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将按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二)薪酬福利 1. 薪酬待遇:参照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具体金额根据岗位类型、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确定。 2. 社会保障:单位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 其他福利: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定期体检等福利;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限,需由个人自行缴纳剩余年限的社会保险费用,方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三)其他说明 被聘用人员若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争议(如工资拖欠、社保补缴等),均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考注意事项 1. 后续通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均通过招聘微信或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信息;若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某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2. 体能测试准备:参加体能测试前,建议报考人员进行适当锻炼,提前评估自身身体状态,若存在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应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因个人身体原因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成绩保留: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优先,仍无法区分的,组织加试。 4. 递补规则:招聘各环节若出现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接到递补通知(电话、短信或微信)后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5. 诚信要求: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如伪造学历证书、隐瞒违法违纪记录等)或违反考试纪律(如笔试作弊、面试扰乱秩序等),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记入宿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诚信档案,今后不得报考。 6. 回避原则: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叔侄)及近姻亲(如岳父母、女婿),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的同一部门,或存在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若违反回避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程不委托任何代办机构,不举办任何培训课程,不指定考试教材,招聘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属个人承担项目),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各类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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