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2020-11-29 730次阅读

按照《宿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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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面试拟于2020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动,以面试通知书的信息为准。

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在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资格复审”栏标注“Z”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分数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3年。

本简章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2960632(政策)、0527-88288009(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