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编制!宿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简章
宿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简章
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基本情况及宿城教育概况
近年来,宿城区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着力打造“学在宿城”教育品牌,先后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区”“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江苏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区”等荣誉称号。目前,全区有中小学校39所,在校生8.7万人;共有幼儿园79所,在园幼儿3.2万人;教职工8284人。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激光专业教师岗位除外);
四、报考条件
(二)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得报考。
(六)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与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1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2)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4)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12∶00—16∶00。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宿城区成子湖路28号)。
(四)面试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六、纪律与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