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宿豫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9-06-21 1069次阅读

一、招聘岗位

2、办公文员1名(岗位代码02),熟练办公自动化操作。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三、招聘条件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地点:珠江路1069号盛世家园小区2#206室,宿豫区征收办;

(三)资格初审

(四)考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5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若需要笔试环节的,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若有笔试环节,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在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其他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签约劳动合同,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办理相应社会保险,聘期满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4463781(宿豫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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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征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