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名,辅警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直系亲属无重大刑事犯罪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二)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司法辅助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辅警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经过人民警察院校公安类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应聘司法辅助人员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每分钟录入12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85%以上。
(一)报名(3月18日至3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凡符合岗位要求者,可在规定的工作日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27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2张。如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退伍军人证等证书者,应一并提交。
(二)考试。总分100分,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
司法辅助人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参加体检(参照江苏省新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一经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实行合同制管理。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或违规、违纪的,将解除合同关系。
(一)试用期满后,司法辅助人员待遇参照我院省院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待遇,辅警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左右。试用期满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实行工作绩效考核,享受绩效奖金。
(二) 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规定增加工龄工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经录用后,将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双方可视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者如需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被聘用者若违反我院有关规定,我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罚直至辞退。
本招聘事宜由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527-82960860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