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迁市宿豫区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8月20日讯:为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全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全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54名,具体专业、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1.职业道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扎根农村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5.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项专业技术条件:
(2)具有初级及以上的临床、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注册护士;
6.无违反计划生育问题、从医期间无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行为、个人诚信无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三年内无被用人单位开除情况、五年内无刑事犯罪及处罚记录等。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区人社局负责程序指导,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招聘简章》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http://www.sqrsks.com/、网上宿豫http://www.suyu.gov.cn/公开发布。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时间);报名地点:宿豫区卫计委312室(宿豫区湘江路31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报名时要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证件照4张;
4.报名过程中坚持诚信报考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经过报名初筛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80%左右)、公共基础知识为辅(占20%左右)。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考生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技能测评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2.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2.被录用的人员,如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和社保中心的养老保险明细。
本简章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http://www.sqrsks.com、网上宿豫http://www.suyu.gov.cn/发布。其他环节需要通知、公示等请关注网上宿豫,敬请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527-84465601监督电话:0527-8446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