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窗口招聘简章

2018-06-28 976次阅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6月27日讯:为保障我区行政审批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附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外露纹身;

1、现役军人;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7月5日,9:00—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4、报名需提供材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n.cn)

5、报名费用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名考生可转报其他岗位。

2018年7月7日,9:00—18:0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中午不休息)。

(三)笔试

考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资料】

成绩公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885991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