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170名人才喜获1805万元“购房券”
西楚网讯 随着宿迁市针对重点人才实施的英才计划结束,去年7月,宿迁市又出台了《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5月5日,经过个人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程序,宿迁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首批170名人才开始领取“购房券”。
老家在河南的常东伟,研究生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去年在学校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宿迁市领导带队招引人才,他被招引到了江苏瑞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育种研究工作。没想到一来就得知研究生可以申请领取购房券,5月5日,,他就接到了市人才中心的电话,他也成为了第一个领到购房券的人才。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打造中心城市人才高地,2016年7月,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面额从5万元—20万元不等。全职在宿中心城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根据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确定),按照人才类别,给予5万元—20万元购房券;全职在宿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到200万元购房券,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符合条件的可获得200万元。
据了解,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有效期为3年,购房后申兑购房补贴按资助金额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而首批购房券针对的人群也是2016年1月1号到2016年12月31号与宿迁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签订合同的人才。
目前,从5月5号开始,第一批申报的人才已开始领取“购房券”。那么,今年和宿迁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签订合同的人才也不用着急,下半年市人才中心还将继续开展购房券申报工作,市人才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人群要及时关注官方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