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
为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女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男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具有中专以上医(药)学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基础知识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报考:
1、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从医执照;
2、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未满十年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6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原霸王举鼎西南角万源商厦B104-2)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1份(见附件);
(3)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基础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加分项目: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同一考生具备2项及以上加分项的,按照最高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
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分*60%+面试分*40%+加分项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4、考察
区组宣部、政社办、监察审计局依照本方案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薪资待遇
1、综合薪资每月3000元左右;
2、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五、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0527-84333307
监督电话:0527-88859912、0527-88859575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