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简章
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应变协调、危机处理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0日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0日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矫正视力1.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具有宿迁市户口;
6、具有中文、文秘、规划、法律等专业特长的人员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考试后退还,考生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大道万源商厦一楼东侧)。
3、报名电话:0527-84333305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3: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3:1,先组织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得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宿迁人才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补贴7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月,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经开区监察局:0527- 0527-88859575, 经开区组宣部:0527-88859912。
五、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
招聘相关工作进程请关注: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sqkfq.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
附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