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开招聘

2017-01-19 4632次阅读

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开招聘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始建于2009年,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紧临宿迁主城区,是以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园区秉承“创新、创业、梦想”理念,按照“放眼世界、着眼未来、精塑园区、服务宿迁”的定位,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生态链,为电商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拎包入住”的便利条件,打造集电商办公、电商孵化、电子交易、体验展示、快递配送、跨境电商、物流金融、统一结算、数据分析、软件研发、人才培训、文化创意、定制加工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有发展限公司作为园区管委会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负责园区投资与开发建设。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人员2名。

岗位类别:投资融资类

专业要求: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税收与税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信息技术、财务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会计

取得相关行业中等以上职称的,35周岁以内,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熟悉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相关产业政策;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1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拘役或刑事处罚,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二)优先条件

1.具有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

2.有投融资项目管理经验;

3.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4.取得相关行业中等以上职称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按照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9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可携带相关证件(书)原件、复印件到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号,京东对面华冠大厦六楼财政管理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和个人简历1份,并填写《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3.资格初审: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经审查,对不能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咨询电话:0527— 81221617。

四、考试与聘用

(一)面试

1.根据初审情况,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公示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从低分一次递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2.薪酬由基本工资、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部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奖金根据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65083(宿豫区纪委)。

七、本简章由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1221617。 

    附件: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招聘简历表 

 

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 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