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申请职称认定集中推进月活动通知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宿人社发[2013] 163 号
关于开展“企业人才申请职称认定
集中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中心城市人才资源开发三年行动纲要》(宿发[2013]1号)精神,帮助企业人才申请职称认定,切实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7月份组织开展“企业人才申请职称认定集中推进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31日,申报时间一个月。
二、申请对象
凡受聘到企业工作、符合相应条件的各类人才,均可申请职称认定或评定。
三、主要政策
按“宿迁英才计划”规定的职称认定有关政策执行,切实简便程序,方便各类人才。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所在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所在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且工作满2年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所在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可申请直接认定初级职称;工作满4年以上的,可申请评聘为中级职称。
4、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所在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
5、其它人才,申请评聘职称或晋升职称的,按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发动。职称认定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企业人才职称认定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政策不了解、申请不方便等各种制约因素,职称认定申报率比较低。要抓住“宿迁英才计划”实施的有利时机,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切实掌握各类人才情况,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做到全面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都能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2、按时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填写《企业人才职称认定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中级职称人员,由县区集中报市人社局大厅“宿迁英才计划”窗口(市区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经信委、人才办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职称认定意见。申请认定初级职称人员,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审核、认定,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加强协作配合。企业人才职称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人才办、人社局、经信委要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企业引进人才职称认定申请表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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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市人才办 84368782卓凯
市人社局专家处: 84359049 刘昌芬 王瑶
市经信委人事处:84338542 洪雷
沭阳人才办 83069820 李铁
泗阳人才办 85236668 张娟
泗洪人才办 86238305 顾贤飞
宿豫人才办84465093 戚磊
宿城人才办 82960190 曹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88859912 汪红媛
湖滨新城:84837711 张宁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82868506 唐文
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82561019 王楠
市洋河新城82668016 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