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公告

2017-01-19 738次阅读 0527rc.cn 宿迁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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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创业类申报书
    
企业引进类人才申报书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人才办〔201313

 

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急需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省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2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各类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各类紧缺急需人才,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主创业的人才,个人实际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企业引进的人才,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地企业在宿迁设立的分公司)。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或列入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企业引进人才需。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各类人才享受多种支持的,扶持补助资金就高享受,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对引进人才,按学士、硕士(副高职称)、博士(正高职称)分别给予最高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三、申报程序

1.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2,分自主创业类和企业引进类,电子表格到宿迁英才计划网公告栏下载,网址:www.sqrcb.gov.cn),向所在县(区)人才办或市各开发区、园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自主创业类人才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成果证书、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蓝底数码照片(包括电子照片)。

2、受理核查。各县(区)人才办、市各开发区、园区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对相关证明材料,要对照原件进行审查。2001年以后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申请对象,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网上审核验证,并复制下载电子认证结果。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大厅“宿迁英才计划”窗口(市区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一楼

申报对象同时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统一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统一申报时间:201361日至6月30日。

3、综合评审。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建议补助人员名单,上报省人才办。

附件:1.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类)2.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引进类);

3.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