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宿迁英才计划”有关政策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宿迁英才计划”有关政策
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才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宿迁英才计划”,做好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现就开展2013年度有关政策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2013年来宿创业创新、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才,具体申报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宿迁英才计划”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宿人才办〔2013〕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事项
1. 2013年度中心城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申请财政补助。
2. 2013年度中心城市企业高薪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工资补贴。
3. 2013年度中心城市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安家补贴。
4. 2013年度中心城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市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保留事业人员身份。
5. 2013年度中心城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申请事业编制。
6. 2013年度中心城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解决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7. 2013年度中心城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学习培训申请补助。
8. 中心城市企业人才申请职称认定。
四、工作要求
1. 深入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宿迁英才计划”有关政策集中申报工作,组织专人深入相关单位,特别是重点企业、医院、学校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都能知晓政策、积极申报。
2. 严格申报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要确保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3.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调、密切配合,组织做好集中申报工作。宿豫区、宿城区申报材料报所在区人才中心“宿迁英才计划”窗口,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和市直单位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宿迁英才计划”窗口(市区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机构牵头初审,并于2月15日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人才办(联系人:侯青,电话:84368782,邮箱:sqrcb@163.com)。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