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宿迁英才计划”实施,加快中心城市人才集聚,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征集201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落户在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的各类民营企业以及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征集内容
各单位2014年度需要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
1、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数量和学校、专业要求);
2、副高以上高级职称人才(数量和专业要求);
3、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数量和技能工种)。
三、主要政策待遇
对各单位申报的人才需求,经审核汇总分析,制订出《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以便统一对外宣传推广,并作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补助资金申请的依据。人才引进的主要扶持政策如下:
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补助,“985”、“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补助,到企业工作的紧缺急需专业二本以上高校和宿迁学院本科毕业生,给予2万元补助。到企业工作的人才,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补助,紧缺急需工种具有高级技师、技师等级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补助。
申请享受上述补助的人才,需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并持续在单位工作,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补助资金分三年发放,发放比例为4:3:3。各类人才享受多种支持的,扶持补助资金就高享受,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采取属地申报为主、条线申报为补充的方式,原则上由单位所在区人才办和开发区、园区人才工作部门扎口申报,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旅游局等市直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的人才需求申报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多头申报。
2、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宿迁市201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需求申报汇总表》,盖章后报送扎口单位汇总。
3、请市有关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本系统用人单位紧缺急需人才需求汇总情况集中报至市人才办(联系人:侯青,电话84368782,邮箱sqrcb@163.com)。
4、要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用人单位未申报或未纳入《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的新引进人才,将不具备2014年度人才补贴申请资格,不享受人才资金补助。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