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英才计划”系列政策解读(二)——中心城市企业人才引进篇
企业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是人才开发和需求的主体,也是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是“宿迁英才计划”的重点内容。在《鼓励支持中心城市各类企业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中,对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高级专业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等给予了诸多支持。
问:对企业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对中心城市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985工程”高校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6万元、4万元补助。对企业全职引进的“211工程”高校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高级技师,给予每人3万元补助。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二本以上高校以及宿迁学院本科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技师和特殊专业人才,给予每人2万元补助。以上申请补助的人才,需与引进企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并持续在企业工作,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补助资金分三年发放。对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将根据中心城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申报情况,分年度加以明确。
问: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对高端人才需求也相应增加。在鼓励企业高薪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企业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年薪达20万元以上的,超过20万元部分由财政按30%比例给予补贴。对企业该项资金的年度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缴所得税当年地方留成部分。
问:领军型人才到中心城市创新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企业领军型人才的引进工作,2008年就在苏北地区率先实施“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对到中心城市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继续按宿发〔2011〕35号文件执行,共包括12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比如,在启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分为A类(重大科技创业创新团队项目)、B类(重点推荐项目)、C类(推荐项目)等类别,对创业领军人才分别资助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创新领军人才分别资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所在县区和园区负责申报,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
问:对企业柔性引进外协专家,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产学研合作是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聘请外地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技术扶持是引进人才的重要方式,市委、市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坚持用人不养人的原则,广泛搭建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对企业柔性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外协专家,有明确产学研合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在企业提供的薪酬基础上,经评审,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5万元。
问: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和家庭安置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企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紧缺急需人才,子女随迁到市区入学的,报考市重点高中的可降低20分投档;其未成年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免费自主择校。随迁配偶根据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条件优先安排到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原在企业工作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