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英才计划”系列政策解读(三)——中心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篇
事业单位是各级政府实现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而专业技术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中心城市事业单位人才严重不足、结构很不合理的问题日趋突出,不仅直接制约了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了缓解人才紧缺矛盾,在《鼓励支持中心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中,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在人员招聘、编制管理、安家补贴等方面给予了扶持。
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公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由用人主管部门申报岗位需求,报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批准后,可简化招聘程序,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引进。对不能通过商调方式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允许重新建档,实行“一人一策”予以引进。
问:事业单位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在编制上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公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引进省级以上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省特级教师以及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等优秀高层次人才的,若单位编制岗位已满,可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增加人才引进用编计划,机构编制部门专题研究备案。提高各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及时为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提供相应岗位;技术岗位已满编的,经申报可不受原岗位设置数额、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问:对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鼓励支持公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各类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凡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认定,可享受安家补贴。标准为:(1)两院院士100万元;(2)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才表彰奖励或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专家30万-50万元;(3)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省特级教师15万-20万元;(4)博士、具有副高职称人才10万-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支付。夫妻双方同属引进对象的,安家补贴按一方就高享受。公办医院、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补贴由市、区财政承担。其它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75%,市、区财政承担25%。
问:在事业单位分配改革方面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鼓励支持公办学校、医院以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创新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采取聘用制、雇员制、年薪制等各种方式,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其它特殊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