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被评为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

2017-01-19 245次阅读 宿迁人才网
在刚刚结束的宿迁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宿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被评为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
宿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成立于2000年7月,主要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以及结算工作。医保处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女同志,在工作中她们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女性的特色,注重扬长避短,发挥女性优势,形成群体合力,注重发挥女性细致耐心的特点,用良好的服务、诚恳的态度打动了办事人的心,使医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