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五位一体”调处劳动争议纠纷
今年来,宿迁市人社局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始终注重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联动,着力构建五位一体调解机制,部门联动化解争议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1-11月份,市直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01件,其中案前案外调解316件,立案处理185件,案内外调解、撤诉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88.7%,案件结案率98%,按期结案率100%。
(一)建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市、县区仲裁院建成率达100%。
(二)成立“三方驻会”办公室。制定了“三方”驻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方的分工和职责。近两年来,驻会人员参与案件处理比例超过了15%。对于潜在的集体争议苗头我们坚持会同总工会、经信委等部门,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主动前往企业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今年市直辖区内尚未发生一起集体争议案件。
(三)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有2名人民调解员常驻调解,构建了民调工作“第一防线”。
(四)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作用,并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了“调、裁、审”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了由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的调解制度,共同化解争议。
(五)健全企业调解组织网络。与50家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进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