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简章

2017-01-19 6458次阅读 信息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管工作人员共1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管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眼睛裸视视力在0.8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279日—20117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02房间,地址:古城路8号。

3、联系电话:88268006;联系人:张丽丽

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5
、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50元。报名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经审查出现报名资格不符合,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

三、考核及录聘方式

1、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者于715日上午83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测试,超过上午900到达的,不再参加测试,作自动放弃处理。测试地点:电话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标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22

131

1000米跑

410

430

引体向上

7

5

俯卧撑

14

10

2、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公示和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人员身份为临时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可再续签。合同期内每月基本工资2300-2500(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考核工资800-10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本简章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0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