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保卫处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保卫处工作人员6名。
一、报名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住址限宿迁市市辖区。
3、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统一配发服装,中午免费工作餐。凡被录用者经培训合格上岗,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800元;试用合格后,月工资1200元,另购保险,过节福利费单独发放。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报名地点:湖滨新城公安分局门卫值班室(宿迁市职教园区泽达技术学院西侧)
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书和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四、录用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并经政审合格后录用。联系电话:84323115; 联系人:陆宁
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党政办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城分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