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保卫处

2017-01-19 16203次阅读 7

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保卫处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保卫处工作人员6名。

一、报名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住址限宿迁市市辖区。

3、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统一配发服装,中午免费工作餐。凡被录用者经培训合格上岗,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800元;试用合格后,月工资1200元,另购保险,过节福利费单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