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局水电消防工勤人员招聘
为加强市人防指挥中心水电、消防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电、消防工勤人员1名。
一、招用岗位: 水电消防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水电工资质证书,从事水电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聘用单位出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12日17:30时止。
2、报名地点:宿迁市民防局9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由宿迁市民防局负责审核。
(三)考试:主要测试水电、消防操作技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市民防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考核: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宿迁市民防局组织考核(政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操作;递补人员再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聘用:
录用人员与人防大楼物业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每月工资为1500元左右,由物业公司发放。平时由市民防局管理。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27-84338080
2、监督电话:
0527-84338090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