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局水电消防工勤人员招聘

2017-01-19 313次阅读 7

为加强市人防指挥中心水电、消防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电、消防工勤人员1名。

  一、招用岗位: 水电消防工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水电工资质证书,从事水电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聘用单位出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12日17:30时止。

  2、报名地点:宿迁市民防局9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由宿迁市民防局负责审核。

  (三)考试:主要测试水电、消防操作技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市民防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考核: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宿迁市民防局组织考核(政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操作;递补人员再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聘用:

录用人员与人防大楼物业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每月工资为1500元左右,由物业公司发放。平时由市民防局管理。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27-84338080

  2、监督电话:

0527-84338090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